沈阳市将于8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缴存和个人贷款政策,以更好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最高贷款额度将提高。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将由60万元调整为6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将由80万元调整为85万元,家庭成员3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将由100万元调整为105万元。
此外,沈阳市还推出了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现役军人购买自住住房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以其在部队记录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账户余额为依据,不超过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此政策执行时间暂定为2年。
对于多子女家庭,沈阳市将支持其改善性住房需求。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时,按照首套首付比例和首套贷款利率执行;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时,按照首套首付比例和二套贷款利率执行。同时,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此次调整还涉及到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灵活就业人员新购买自住住房可按照单位缴存职工的贷款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享受按年发放的缴存利息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和比例可根据需要在规定范围内调整,未按时缴存的可申请补缴。此政策暂定执行1年。
- 沈阳公积金新政
- 贷款额度放宽
- 多子女家庭
- 现役军人
- 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