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沈阳买房 >沈阳楼市 >沈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修订 完善监管账户开立等内容

沈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修订 完善监管账户开立等内容

来源:吉屋   发布时间:2023-09-12 14:38:31

为促进沈阳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沈阳市房产局8月30日发布了《沈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修订通知。新的办法旨在完善监管账户开立、监管节点和比例、特殊情况监管规定等方面内容,以提升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效能。

根据新办法,重点监管额度将取代原来按照商品房销售金额一定比例进行监管的模式。重点额度是指批准预售商品房面积与各节点资金监管标准的乘积。这意味着监管资金将更为精准地投入到房地产项目的关键节点,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规。

此外,为了保障资金的使用,新办法规定了几项措施。首先,房地产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必须开立监管账户,并与市房产局和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监管账户的信息将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明示,并通过门户网站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其次,对于未按规定将全部价款存入监管账户、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监管、提供虚假资料逃避监管的房地产企业,将暂停其项目的网签资格,并向购房人发出购房预警提示。对于银行违规收存购房款、不配合划转或追缴资金至监管账户的行为,市房产局将终止与其的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合作,并通报银行监管部门。

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监管

为确保监管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新办法规定监管部分的资金只能用于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进度款等相关支出。同时,监管银行违反规定划转监管资金、不执行监管部门指令,拒绝或拖延划转监管资金的将受到限期整改的责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重点监管额度部分的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有关工程建设的行为,也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为实施差别化管理,有序释放流动性,新办法允许房地产企业凭银行出具的保函抵顶不超过30%的同等额度的监管资金。此外,根据开发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动态监管情况,对于优质开发企业,重点监管额度最高可降低20%;对于综合评价较差的开发企业,重点监管额度最高可增加20%。对于政府出资采购或建设的回迁安置住房以及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项目,可免于监管。

加强监管责任,确保后续工程建设

为落实区域主体责任,新办法要求各区政府指定部门定期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开发项目的购房款收取情况,确保资金的按规定缴纳。对于存在重大风险的项目,市房产局将与当地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后续工程建设。

《沈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修订通知规定,新办理预售许可的项目将从9月29日开始执行新的资金监管模式,而已办理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将继续适用原办法。这一修订旨在提升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效能,保障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沈阳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点击查看更多沈阳房价信息

买房交流群-49群(368)
  • 森:时代倾城怎么样,值得买吗?
  • 时光机:挺不错的啊
  • 随心:现场有优惠活动,可以去看看
  • 随心:现场有优惠活动,可以去看看
  • Lucas:周边环境还可以
  • 小鱼鱼:值得入手
  • 贤:我老婆挺喜欢的
3092人正在热聊楼市